河北通报三起官员受贿案 两人系副厅级官员

2013年08月02日15:59  人民网

  人民网北京8月2日电 (曹少年)据监察部网站消息,日前,河北省纪委、监察厅对近期查处的三起重大典型违纪违法案件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11个典型问题分别进行了通报。

  据介绍,此次通报的三起案件分别是:河北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原局长、党委书记王奇(副厅级)受贿案;石家庄市裕华区原区委书记张连钢(副厅级)受贿案;承德市双滦区陈栅子乡原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区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办公室原副主任刘健,双滦区西地乡原党委委员、副乡长,乡高速公路征地拆迁领导小组原副组长崔艳春受贿案。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11起典型问题包括:尚义县国土资源局原副局长兼县土地整理中心原主任贪污、挥霍公款、收受礼金问题;深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原大队长公车私用,并外借他人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问题;承德县住建局节前突击花钱、滥发实物问题,等等。

(原标题:河北通报三起重大典型违纪违法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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